桂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市司办20189



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信息

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下发《2018年度自治区司法厅政务信息考核办法》和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政务信息报送任务表的相关要求,2018年度政务信息采用情况分别列入了自治区司法厅和桂林市绩效考评指标,现将有关任务分解给你们,请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按时完成报送任务。

一、信息报送任务

(一)各县司法局(含临桂区)全年被市以上党委政府(含市级)单独采用的计1条,综合采用的计0.5条,采用任务数为3条。

(二)各城区司法局(5城区)、法宣科、律师科、公证科、法援科、基层科、社矫科、法制科,全年采用任务数2条,被市以上党委政府(含市级)单独采用的计1条,综合采用的计0.5条

(三)政治部、计财科、党办,全年采用任务数1条,被市以上党委政府(含市级)单独采用的计1条,综合采用的计0.5条

(四)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发生后,各县区、各科室要按要求及时报送。

二、信息报送类型

(一)工作信息类。一是各县区司法局、各科室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重大政策和重要部署工作中,有突出成效、有创新、有特点的措施做法和经验。某一方面工作得到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肯定、成绩显著、为全市先进、能起标杆作用的经验和做法。二是各县区司法局、各科室在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善民生以及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重大政策和重要部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三是重大、突发、紧急、平安信息情况及应对措施情况。四是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情况。五是其它具有政务信息报送价值的材料。

(二)涉桂简讯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在桂林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情况。全国、自治区、市人大政协以及自治区级以上部门在桂林开展调研、召开会议情况;自治区级以上部门对桂林工作的评价;中央、自治区巡视、督查涉及桂林方面的内容;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政策涉及桂林的内容等。

(三)报送要求

1.各县区司法局、各科室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政务信息撰写和报送。

2.非涉密信息报送直接发送至市局办公室邮箱:sfjxxk@163.com;涉密信息经光盘刻录后通过机要渠道报送或密电报送。

桂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