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镇司法所帮助村民解决土地权属大问题



“为了这个事我愁得要出心脏病,现在司法所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我的心脏病也好了,今天是特地送来锦旗以示感谢”灵川镇莫贱发高兴地说。6月29日,双洲莫家村民莫贱发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为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灵川镇司法所,对司法所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以示感谢。


事情的其因源于2009年,灵川镇双洲大联莫家村民莫贱发等4人将自己在反虹管(地名)承包的4亩耕地(其中莫贱发有1.2亩)租给石某军用于堆放物料,约定了租期和土地使用不得破坏耕地种植条件,并一次性付了四年的租金。2012年石某军私自将该土地转包给陈某某、漆某,陈某某、漆某擅自改变了耕地用途,导致耕地被破坏无法生产,由此双方产生了纠纷。2016年8月,莫贱发等人将陈某某、漆某上诉至灵川县人民法院,要求其退还耕地并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而陈某某、漆某则提供了一份证据,证明莫家村集体于1958年已将反虹管周围土地折价给了桂林市青狮潭罐区,莫贱发等4人不具备土地权属。法院经过调查,认为从现有的证据看,该土地的权属及使用人不明,因土地权属问题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且起诉人不符合条件,驳回了莫贱发的起诉。

明明是自己承包的土地、有租地协议、还收了四年租金,没想到一场官司后居然土地权属就变了他人的了。莫贱发等人实在想不通,多次到区、市、县政府和有关单位反映问题,灵川镇驻村工作队也多次协调处理未果。

2017年5月,莫贱发四人来到灵川镇司法所请求帮助,司法所调解员一边安抚好莫贱发等人情绪,同时做好登记,初步了解具体情况,并耐心解释土地承包法律知识。调解员仔细查阅了莫家村承包田的土地账册,多次到现场勘验,又分别向村民及邻村、村委会等知情人士询问,基本上了解到事情的原委。桂林市郊区水利指挥部于1958年大修水利时,因建设反虹管管理所占用了莫家村耕地面积21.4亩,后无法退还经政府协商折价1926元将该处土地交给青狮潭灌区管理站使用,四至范围涵盖到莫贱发等4位村民的承包地,由于四至界线双方都有土地相关材料,但由于土地现状已遭破坏,界线无法核实。

结合现在的具体情形,调解员认为关键是要确认灌区反虹管管理所使用土地是否四至范围涵盖到莫贱发的承包地。为此,镇司法所调解员多次到管理所协调,力求取得单位支持,于2017年5月8日,组织了大联莫家村干部代表和青狮潭灌区管理站工作人员,对管理站的反虹管四至范围土地进行了GPS测量。经双方共同认证,测出了青狮潭灌区管理站与大联莫家的界线,有4亩土地属大联莫家村集体所有。就在组织双方坐下来签协议时,由于意见不合不欢而散,导致调解陷入僵局。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解员一直没有放弃,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并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今年6月5日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有了这份协议,足以证明这4亩多土地属于我们村集体,悬在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现在村集体已经全权委托我去办理土地确权的有关手续了。”莫贱发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这起历经4年的土地权属纠纷在灵川镇司法所耐心调处下,终于有了一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