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创新,充分发挥调解在建设“平安阳朔”中“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和谐稳定发展。11月1日,阳朔县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各乡镇分管综治的领导、县政法委全体干部、县司法局全体政法干警及县综治办、县信访局相关同志参加,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杰刚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阳朔县司法局负责人汇报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创新方式方法,构建工作新机制,建立村(居)每半月一次、乡镇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二是加快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还要在“调处”和“解决”上下功夫,努力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杰刚同志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要立足“三个坚持”,全面推进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调解,从事调解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熟悉基本原则、内容,根据自身情况再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坚持能动与联动相结合,调解工作压力大、责任重,必须加强人民调解与公安、法院、信访、安监、综治等部门和乡镇的协调配合。坚持创新开展调解工作,要运用科技的手段管理社会,将传统的调处经验与现代化的方式方法相结合,借鉴学习“枫桥经验”的优秀做法,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开展调解工作。

二是要突出“三个结合”,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定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做到心中有数,化被动为主动。结合行业基础专业调解,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设立旅游、医疗调解委员会,适应新常态下社会矛盾的多样性、复杂性的情况。结合信访纠纷化解,信访、调解都处于同一战线,要在信访案件中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员自身优势,共同化解信访积案。

三是要着眼“三个提升”,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提升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要努力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将自身的知识转化为实际的工作技巧,维护人民调解队伍的良好形象。提升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在打造“硬件”基础设施的同时也要加强“软件”建设,做到调解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升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老党员、村委干部的重要作用,制定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阳朔县司法局  梁思雨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