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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来信人:李毛敏 [2015-11-08]
  来信内容:

因现在才看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通知,请问是否还可前往领取?

   回复情况:

可以领取。领取前请电话联系司考办

     回复时间:2015-11-16
  公证父子关系 来信人:蒋毅 [2015-10-16]
  来信内容:

因为办理国外陪读的原因需要办理公证关系  但是我是先生下小孩后再结婚上户口的  请问公证我跟小孩的关系的时候需要亲子鉴定吗?亲子鉴定是不是每个医院都可以的?需要公证人员在场吗?

   回复情况:

您好,请联系桂林市公证处。办公地址: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1号 联系电话:0773-2580780


     回复时间:2015-10-19
  被注销的公司之前签订的合同该如何处理? 来信人:冯小姐 [2015-08-26]
  来信内容:

A单位和B单位签订了为期1年的服务合同,B单位向A单位提供某项服务,一年未到,B单位注销掉了,重新成立了另外一家C单位,那这个合同还是否有效?如果A单位还想让C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需要重新签订合同还是在原合同上签订补充协议?

   回复情况:

公司注销涉及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的问题,不是合同有效无效的问题,合同的有效性不因主体资格的存续与消灭而有影响,当前因公司注销则不具备了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了,故原劳动合同有效,但已不能继续履行了,劳动合同应终止。如需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则需重新签订合同。

     回复时间:2015-09-29
  法律知识竞赛 来信人:刘陈宇 [2015-08-24]
  来信内容:

法律知识竞赛页面无法登陆进去,请问竞赛已经结束了吗?

   回复情况:

已经可以登录了,请再看看

     回复时间:2015-10-19
  买车之前下单给定金约定好不加价提车 来信人:廖义靖 [2015-07-21]
  来信内容:

买车之前下单给定金约定好不加价提车,但是按约定时间去提车时4S店要求加装和强制在4S店买保险提车,请问应怎样维权!有什么法律规定?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15-07-22
  因故打架致残会有哪些处罚结果? 来信人:张笑 [2015-07-08]
  来信内容:

有朋友因对方伤害到他老婆,而心中气愤导致打架严重致使对方重伤致残,朋友已自首,现想咨询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回复情况:

你好,涉嫌故意伤害罪。造成重伤可能会被判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回复时间:2015-07-08
  怎么鉴定精神病? 来信人:鉴定 [2015-07-05]
  来信内容:

怎么鉴定精神病?

   回复情况:

  怎么鉴定精神病?精神病在司法实践中有重要的意义,在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有重要的作用。鉴定精神病的标准主要有一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二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三是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四是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是处于智能缺损状态的行为这五个方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精神病在司法鉴定中的法律依据以及判断标准的知识。

  一、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法律定义

  司法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二、司法精神鉴定的法律依据

  (一)民法通则之规定

  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二)刑法之规定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刑事诉讼法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四)行政诉讼法之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26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目的

  其目的是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

  三、司法精神病的判断标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神病,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确定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严重程度和它与犯罪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考虑,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1、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

  3、是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

  4、是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5、是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2015-07-05
  办理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合同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来信人:房产抵押 [2015-07-05]
  来信内容:

办理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合同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回复情况:

1、 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如委托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 结婚证(原件);离异的须提交离婚证(原件),最好附未再婚证明;未婚的最好能提交未婚证明。

3、 户口本(原件)。

4、 个人收入证明(原件)或从银行操作文本上复印。

5、 购房首付发票(复印件)。

6、 如果借款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并且婚姻状况为未婚的,须按(样本一)提交委托书,如果当地公证处不同意在委托书上写明未婚字样的,须同时按(样本二)提交未婚声明书。

7、 如果借款人夫妻双方都不能亲自办理,须按(样本三)提交委托书;如果夫妻一方办理的,另一方须按(样本四)提交委托书;离异的须按(样本一)提交委托书。

8、 委托书的委托权限可根据具体事项进行增减,但是必须有同意赋予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意思表示。

9、 以上委托书和声明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回复时间:2015-07-05
  哪些情形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来信人:wioks [2015-07-04]
  来信内容:

哪些情形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回复情况: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回复时间:2015-07-05
  立案后可以变更原告吗? 来信人:guzc8974 [2015-07-03]
  来信内容:

有多个原告,递交诉状后,法院已经立案,其后法院提出原告不符合诉讼主体,这种情况可以变更原告或者补充原告的其他资料吗。法院称以第一次递交的材料为准而不再接受变更。2、如果法院不予开庭,那么是否可以重新以别的原告起诉。

   回复情况:

关于第一个问题,法院不接受变更,你们可以撤诉,然后在做出调整以后再重新起诉;关于第二个问题,法院不开庭,当然可以变更原告后另行起诉。

     回复时间:2015-07-05
  执行局强制执行这样是否合法 来信人:yizj4236 [2015-07-02]
  来信内容:

我想问一下,执行局在强制执行时候,要对被执行者出示什么证件和手续,在被执行人未见手续的情况下,将被执行人暴力带拷并电击,强行武力拖走,给被执行人造成严重扭伤。请问这样做合不合法。请明示谢谢。

   回复情况:

应当出示工作证和生效法律文书。若违法可向法院纪检投诉。

     回复时间:2015-07-07
  能否现要求离婚再解决财产关系? 来信人:popo [2015-07-01]
  来信内容:

我的一个朋友与其妻子离婚,但是两人之间财产比较复杂,这样诉讼时间太长,因为他身体不好,怕万一时间太长自己没了妻子会要求继承他的财产,他与前妻还有孩子,想留给他们,能不能先请求法院判处离婚,再解决财产问题,他的现任妻子应该主张一并解决财产问题,但是他想在之后再解决,请问法院可以同意我朋友的要求吗此处我的那位朋友患了脑瘫,半身瘫痪,不能说话,意思清楚,立的遗嘱认证应该有困难

   回复情况:

你好,如果另一方要求一并解决财产问题,法院可能会判决一并解决,立遗嘱应该有效,建议做公证遗嘱。

     回复时间:2015-07-07
   来信人: [2018-02-27]
  来信内容: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18-02-27
   来信人: [2018-02-27]
  来信内容: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18-02-27
   来信人: [2018-02-27]
  来信内容: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18-02-27
   来信人: [2018-02-27]
  来信内容: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18-02-27
  2017年应届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何迟迟不予发放? 来信人:吴刚 [2017-09-02]
  来信内容:

南宁市司法局已于8月28日至30日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完毕,其他各地也大多予以发放,请问桂林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究竟为何拖延?有同学于8月27日曾致电询问,得到证书尚在南宁省司法厅还未去领取的答复,那如今已过去接近一周,依然未领取?南宁与桂林之间有这么远吗。希望予相关部门以提示,谢谢。

   回复情况:

您好,关于您的咨询,具体事宜请致电我局法制科 (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2850793、285616

     回复时间:2017-09-04
  刑事 来信人:苏小弟 [2015-10-22]
  来信内容:

我是在兴安县志玲路以前的一个农机二产租住,多次给人在家里的水里食物里下毒,多次举报从未处理,为了不让人出去就用电子高科技,注入脑中控制人的思维导致神经不清,利用脑袋进行洗一些来路不明 的钱。数额巨大

   回复情况:

您描述的情况不是很清晰,请电话联系12348与我们的律师详细沟通以便解决您的问题

     回复时间:2015-11-16
  请问知识竞赛的入口在哪? 来信人:无 [2015-07-23]
  来信内容:

您好!请问那个知识竞赛在哪?看了一圈没找到啊?

   回复情况:

您好,我们的全国百家网站学法用法知识竞赛的入口在首页左上方动态栏的第四个“法律竞赛”,链接为http://js.legalinfo.gov.cn/default/default/index/ajaxUrl/login。还有~咨询请发到咨询类哦~

     回复时间:2015-07-23
  建议桂林普法网、法治桂林微信、桂林普法微博统一名称 来信人:热心市民 [2015-07-23]
  来信内容:

RT

   回复情况:

感谢您的关注及留言!桂林普法统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欢迎您一同见证!

     回复时间:20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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